距離比賽倒數
依中華民國113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輔導暨運動競賽小組訪視會議決議及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第16條第3款規定如下:「第一項第二款競賽項目前三名及第三款競賽項目第四名至第八名,除一隊(人)參賽不予舉行比賽外,依實際參賽隊(人)數,按下列名額錄取」。
各運動種類報名人數不足及不成賽項目如下: 1.公開女生組網球團體賽 2.一般女生組柔道第六級(70.1-78公斤) 3.公開女生組自由車團體競速賽